闫永宁律师入选陕西“十佳青年律师”
日前,由省律协开展的陕西优秀律师事务所和“十佳律师”评选活动揭晓。
闫永宁律师获“十佳青年律师”荣誉称号。
这是继2013年获得“省级优秀律师”后,闫永宁律师所获的又一殊荣。
闫永宁律师从事法律行业近二十年,现任陕西九成宫律师事务所主任,同时担任全国律协军民融合法律服务专项工作组成员、陕西省律师协会企业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陕西省律师协会律师文化建设专门委员会副主任、陕西法学会仲裁法学研究会理事、陕西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陕西省法学会医事法学理论与实践研究会常务理事等职务。
自执业以来,闫永宁律师长期为多家大型企业担任法律顾问,并先后被聘为全国人大代表李智(省高院院长)、全国人大代表方玮峰(省政府秘书长)、陕西省书法家协会原主席、全国政协委员委员雷珍民等领导担任法律顾问。代理了榆林市政府水土保持总站向中国天然气石油总公司长庆油田成功征收8.5亿元水土流失“天价行政征收案”,确立了陕,甘,蒙三省征收水土流失补偿费的新典范;在担任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三星12英寸闪存芯片项目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服务律师期间,与韩国祈丰法务人黄景泰律师组建国际法务部,开辟了西安与首尔同步解决中国法律事务的先河。闫永宁律师积极关心社会公益事业,关爱困难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彰显作为一名律师的责任担当;长期在《华商报》、《西安晚报》、《三秦都市报》、《西部法制报》等媒体发表律师评论和点评,向市民普及法律知识,受到广泛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