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莹律师
刘莹律师简介
刘莹,陕西九成宫事务所执业律师
执业证号1610201311744165
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陕西省律师协会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陕西省妇女儿童维权中心志愿者。
刘莹律师精通律师业务,具有扎实的法学基础理论功底,从事法律服务工作期间代理了大量的民商案件,具有法院工作经验,熟悉诉讼处理流程,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刘莹律师擅长办理房地产、民间借贷、买卖合同、婚姻家庭、劳动合同、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诉讼业务及公司法律风险管控等商事法律事务。
曾担任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常年法律顾问(业务包含公司法律体检,日常合同起草、审查、修改及法律分析意见,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建制,重大项目法律问题的论证、复杂疑难诉讼分析论证及代理工作等);
曾担任陕西森纳房地产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业务包含法律体检,日常合同的审查修改,重大诉讼的分析论证及代理工作等);
曾担任陕西王府实业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业务包含公司法律体检,日常合同起草、审查、修改及法律分析意见等);
曾担任中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业务包含公司法律体检,日常合同起草、审查、修改及法律分析意见等);
曾担任西安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业务包含公司法律体检,日常合同起草、审查、修改及法律分析意见等);
曾担任陕西立丰物业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业务包含公司法律体检,日常合同起草、审查、修改及法律分析意见等);
曾担任陕西润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业务包含公司法律体检,日常合同起草、审查、修改及法律分析意见等);
担任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2018年西北五省催收案件专项代理人,代理该公司在西北五省的购销合同纠纷案件。
赵某诉陕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王某诉陕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白某诉陕西某某实业有限公司、董某某、李某某人身损害纠纷案;
某市政府驻西安办事处抚恤金纠纷案;
白某诉陕西某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
陶某某诉贾某某抚养权纠纷案;
郭某涉嫌寻衅滋事案;
陕西某物业诉某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
韩某某等26户诉陕西省某某厅排除妨碍案;
柳某诉张某抚养权纠纷案;
某某融城诉西安某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案;
王某某故意杀人一案。
联系方式:150 2990 8538



